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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六章 公堂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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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人啊,把被李景義打傷的工人也都帶上來!”

隨著衙役將先前已經被鄭洋送去處理過傷處的工人帶上來之後。

王崇又再次下令道:“把當時在場的證人也請上堂!”

由於當時鄭洋他們也在工地上,目睹了李景義唆使家丁傷人的全過程。

所以此時也不用再去工地上召集其他工人前來作證。

鄭洋和幾個在場的西郊大營士兵,便直接就成為了人證。

隨著傷者和人證都到齊。

王崇便一一開始詢問了起來。

他詢問的第一個人,正是傷的最重的齊老根。

“你叫什麼名字?”

已經被大夫用兩塊木板給固定了骨折的手臂的齊老根。

此時也沒法按照規矩朝王崇拱手行禮。

所以只能是彎著腰說道:“回大官人話,小民名叫齊老根。”

“你手上有傷,暫時不必行禮,站直了說話便行。”王崇先是讓齊老根別在弓著腰,這才繼續問道:

“打傷你手臂的可是堂下的李景義?”

齊老根連連點頭,“回大官人話,是他,就是他讓自家家丁打我的。”

王崇點點頭,又問道:“他是以何理由,唆使家丁毆打與你?”

雖然此刻王崇問的有些繁瑣。

但沒辦法,在此時的大唐律法裡。

對於罪犯犯罪時是否主觀故意極為看重的。

另外除了是否是主觀故意犯罪,

罪犯在犯罪時的動機,也同樣是對應著各種不同的刑罰。

就比如在唐律中,同樣是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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