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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漢取士,實行的是“察舉制”,高祖劉邦首下求賢詔,要求郡國推薦具有治國才能的賢士、大夫,是為“察舉制”之始。
其後惠帝、呂后時期更進一步,詔舉“孝悌力田”,孝悌就是孝敬父母兄長者,力田則是勤於農事者。
真正的“察舉制”,誕生於漢武帝之手,即詔舉“賢良、方正”,州郡察“孝廉、秀才(茂才)”,中央和州郡直接從民間和低階官吏中選拔人才,極大擴充套件了國家的選材範圍。
賢良、方正等中央特科選士,儘管時斷時續,沒有形成常制,卻也延續了數百年之久,如本朝名將,“涼州三明”中的皇甫規、張奐,都曾舉賢良方正。
漢武帝開創的“察舉制”選士,除了詔舉“賢良、方正”、郡國察“孝廉、茂才”之外,還有太學“設科射策”。
當年大儒董仲舒在《對賢良策》中提出:“養士之大者,莫大乎太學。太學者,賢士之所關也,教化之本原也。”
董仲舒不僅把太學視為培養人才之所,而且也把它作為推行教化的手段及官僚選拔的基地。
漢武帝接受了董仲舒的建議,遂“立五經博士,開弟子員,設科射策,勸以官祿。”
所謂設科射策,就是將考試內容書於簡策,並根據問題的難易程度,分為甲科與乙科。
王莽執政時,又將甲、乙二科改為甲、乙、丙三科,甲科錄四十人,授郎中;乙科錄二十人,授太子舍人;丙科錄四十人,補文學掌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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