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筷夾起了一片炭烤豬下巴,麥希明說:“聽起來複雜,做法卻是簡單……嗯,越珍貴的食材就越要用簡單的方法來處理。燒烤,是人類最古老的烹飪手段,從石器時代開始至今,也算是遵從古法了。就是得趁熱吃,來——女士優先!”
雙手捧起碗來,接下麥希明給自己的肉片,林小麥禮貌道謝:“謝謝老闆!”
沾一點調好的味汁吃,甜中帶著微辣,辣味很好地喚醒了味蕾。肉質口感爽脆,外層焦香,尤其是邊角的地方,師傅毫不忌諱那些燒得帶著些許炭黑的脆口邊角,就直接擺盤上來。結果那些焦黃微黑的邊角反而最是酥脆好吃,甘香無比。
林小麥吃了兩塊,忽覺異樣,一斜眼,看到麥希明在看自己。不由得有些不好意思地捋了一捋頭髮,“我喜歡吃比較焦香的東西。家裡煎蛋也是特意煎一個比較老的……還要多放一點兒粗海鹽,這樣咬下去的時候,會吃到尚未完全融化的鹽粒子,海鹽鹹度比較低,就……怎麼說呢,別有一番滋味。特別好吃。”
麥希明笑了笑,說:“沒什麼,雞沾醋,各人有所好。口味這東西很私人的,怎麼好吃怎麼吃就是了。這金兜……噎滿喉的,是什麼典故,你知道麼?”
林小麥說:“哪兒有什麼典故啊。豬吃啥?啥都吃,吃百草,食百穀,是個淨壇使者。豬下巴,可不就是噎盡糧食五穀的金兜麼……再加上本身它的形狀胖乎乎的,垂下來,軟綿綿的,看著有福氣,就得了這個雅稱。現在有的人不這麼說了,都說是取自名篇《寶玉嘆情》的唱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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