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外,人聲喧囂地,走過一群人。三五成群,都是曬得面板黝黑身材粗壯的漢子,似乎走過就帶著泥土和樹葉的味道。看著那群人在露天涼棚下坐下,打開了大功率的電扇呼呼狂吹。自己提來滾水,衝進茶壺裡,燙好了碗筷大碗喝茶,好姐拿著菜牌麻溜利索走過來,側身聽著坐在最下手一名漢子點菜,邊頻頻點頭,邊飛快地在下單。
徐春娣說:“看到了沒有……這些搞園林場的,搞養殖戶的,口袋裡有幾個,不愁吃不愁穿了。作風行事還是鄉下人的,要大魚大肉,要有酒水有米氣,不然不過癮的。如果像從前那樣燜狗仔魚……味道是不錯,不扛餓。把五花肉切一塊下來,加上海米筍丁子,調味剁爛了,摔打起膠,釀入魚腹中一起燜熟……這麼一大塊肉下去,就不一樣了。”
程子華思忖著,看到林佳茵啃完了一邊魚尾巴,翻了過來啃另一邊,又開始覺得肚子餓了,再給自己夾了一塊魚肉,問道:“那為什麼還保留懷孕魚的說法……而且,只在一塊魚裡這麼幹呢?”
徐春娣說:“答案不是告訴您了麼。一來,是因為原本就存有吃魚腹魚籽的習俗,就算魚肚子裡的不是魚籽了,名字不能丟;二來,這麼大塊魚夾肉,是給貴客吃的。坐席規矩,貴客只有一位,旁邊就是主陪,次客……等等,所以,魚也是一塊。這是規矩不能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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