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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道理來說,周毅作為騰達的老闆,根本不需要親自出面,但他還是出面了。
不為什麼,因為公司裡就他是閒人,所以想參加什麼就參加什麼。“走了,下一家,我看看啊,是那個年輕人,也在這小區呢。”
打鬧完了,周毅整理了一下衣服,這才說道。
周欣然搖搖頭很是不滿道:“這人就起訴賠個錢嗎?我看就算是告贏了她也不能讓她意識到錯,你看看她說的那話!”
雖然這些話可能是氣急之時說的,但就像是網上曝的那些事一樣,動不動就能把“我花多少錢買你的命”這種掛在嘴邊的,你覺得他是個什麼樣的人。
周毅聳聳肩:“但現在沒辦法,方大狀那裡也都問過,這案子就是個民事糾紛,沒辦法轉到刑事上。”
這就沒辦法,律師畢竟是律師而不是法師,不犯罪的情況下你要是敢栽贓陷害,就等著自己也進去踩縫紉機吧。
算了,帶著一肚子不滿,兩人開始找下一家。
年輕人叫嶽宗偉,今年二十五歲,也算是比較奇葩了,因為正常來說這種喜歡佔小便宜的行為在年輕人身上不多見。
畢竟相比之下,年輕人總是更愛面子一些。兩人就這麼聊著,找到了對方的家門口。
什麼叫性格相合,這就是了,倆怪胎將維權過程當做了約會,而且還打情罵俏的,反正也就是這倆了,換其他的人,分分鐘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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