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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了這筆錢你們就走,去外國定居,還管任頤幹嘛。”白大褂蹲在路天面前, 抬起他的下巴,盯著他看了一會兒,然後就皺著眉頭站起來,衝身後的人揮了揮手說,“帶走。”

路天知道自己現在的樣子一定非常的狼狽,但是,只要一想到這樣可以換來爵哥的自由。

即便是刀山火海,他也會跳躍著奔赴而去,沒有一絲猶豫。

“這是他最後的退路。”白衣大褂的背影逆著光,他沉聲說道,“必須這樣才能活下去。”

*

路爵接到江恆的訊息時,正蹲在屋子裡發呆。

江恆在門外說:“我有同事,在實驗室工作。我們已經把,小天保護起來了。你今天,就可以去見他。”

路爵慌忙把門推開,換了一身衣服,然後稍作整理就和周辭一起出了門。

這是來到D市的第二個星期,他在屋子裡也待了兩個星期。

路爵每天都過得像行屍走肉一樣,只有小天的訊息才能讓他稍微打起點精神。

“你們最多隻能見半個小時,半個小時後,就得從裡面出來。”周辭看著路爵魂不守舍的臉,覺得有些不放心,“按照計劃來,不然誰都保證不了會出什麼事。”

路爵低著頭點了兩下,聲音嘶啞低沉,“好。”

等走到監獄門口的時候,路爵的整個心幾乎都是提起來的。

每一步都特別的緊張,他甚至覺得有些不知道該怎麼呼吸了。

慘白的燈光打在頭頂,有人帶著他跟監區人員溝通,一道道手續辦理完畢,然後才領著他到了會見室。

路爵坐在一道透明的玻璃前,等待著小天從裡面走出來。

會見室的工作警察看了路爵一眼,可能是覺得眼熟,然後也沒說些什麼。

“你是路天的家屬是嗎?”

“是的,路爵。”

“好的。”工作警察在面前的本子上寫了一行字兒,然後轉身走了。

“路天,你的家屬路爵要求跟你見面。”工作警察看著路天,打開了大門,“去吧,你只有半個小時的時間。”

路天聽到訊息後,呆呆地愣了一會兒,然後才忍不住笑了出來。

笑完他才覺得有些難受,有些不敢出去見他。

但是工作警察又一直在催,於是他就慢慢的站了起來,走到了會見室的門後。

路天隔著門縫看到了正站在那扇玻璃後面的路爵,猛地頓住了腳步。

他紅著眼睛盯了好一會兒,看著路爵焦急的巡視,往自己的方向掃了一眼,還好有門擋著,路爵壓根看不見自己。

但他的心還是咯噔一聲狂跳了下,然後就趕緊往後退了一步。

他不敢見他,怕他質問,更怕他心疼。

大概過去了十分鐘,路爵等得快發瘋了。

他不安的拍著玻璃窗,詢問身邊的警察,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兒。

這一切都被躲在門後的路天看在眼裡。

“小天,就讓我見一面好不好?”

路爵的眼睛紅得像是要滲出血來,鬍子也沒刮,整個人都頹廢的要命。

路天看見他這樣子,簡直心疼到窒息。

最終,他還是一步一步從門後走了出來,整個過程都是低垂著頭,不敢去看路爵的眼睛。

路爵的目光緊緊的跟隨著他,壓根不捨得挪開一寸。

明明就只有半個月沒見,他的小天怎麼會變成了這樣。

路天的黑髮有些亂亂的紮在眼前,兩隻耳朵不見了,只剩下血肉模糊的傷口,被紗布滑稽的包裹著。

他嘴邊像虎牙一樣可愛的小獠牙也不見了,路天用力抿著嘴巴,似乎是不想被他發現。

路爵強忍著沒有哭,只是皺著眉頭,拿起了面前的電話話筒。

路天乖乖的坐在電話旁邊,原本挺拔的背部,此時卻佝僂著,看上去有些打不起精神。

千言萬語彙集在心頭,一時間,路爵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好。

於是他便默默的把手貼在了玻璃上,想要試圖摸一摸小天的臉。

小天顫抖著把自己的臉貼過去,聲音小到只有倆人才能聽見。

他小心翼翼的問:“我的耳朵沒了,牙齒也被拔掉了。我現在這樣,一點都不萌了,我沒有以前可愛了,你是不是不喜歡我了?”

路爵的心頭像是被人狠狠剜了一刀,痛不可抑。

小天該有多疼啊。

像是疼到要死去一樣吧。

路爵的手在玻璃窗上滑動,艱難地說不出話來。

小天的眼睛依舊乾淨得像是湖泊,他望著路爵,仍然固執的問:“你是不是不喜歡我了?”

路爵搖搖頭,“以前的我,喜歡以前的你。現在的我,喜歡現在的你。”

路天閉上眼睛,一行淚無聲的滑落到臉頰,他聲音顫抖的說:“我現在變成正常人了,跟你們一樣。如果我能活著出去,就不用遮遮掩掩的了。”

路爵點了點頭,“好。”

如果可以的話,他寧願這些痛苦能夠由他一個人來承擔,即使是以雙倍的方式疊加。

從會見室出來以後,重見天日,路爵一直隱忍著的情緒像是突然找到了宣洩口一樣。

他開啟車門,坐在車上,手搭在方向盤上,轉過頭對著空無一人的街道,眼淚不由自主的掉了下來。

作者有話要說: 賊難過,但是沒有辦法。

困頓以後,就會迎來光明。

第77章

路天走了以後, 路爵就把他所有東西都收拾起來了。

因為只要一看到和他有關的物品, 他就會不自覺的難過,心裡一陣一陣的疼。

小天說,他寧可自己走地下道也要讓路爵走平坦的大道, 但路爵又何嘗不是這樣想的。

他少年懵懂時期就入了伍, 心懷一腔熱血,從來沒有談過戀愛。

後來經歷了意外, 失去記憶,心智相當成熟,正是談戀愛的年紀, 卻又懶得去應付感情上各種麻煩的問題了。

他也試過跟人認真的交往,奔著一輩子去的那種。

可發現最後還是相看兩厭, 只能狼狽分手。

現實中兩個人彼此都太計較得失, 自己多付出一點感情, 都覺得不平衡,時間越久積攢得牢騷越多, 愛得非常疲憊。

但是小天不一樣。

他跟普通人不同的地方就在於, 從來不會計較這些得失。

他會把一顆心赤.裸裸的挖出來送給路爵, 毫無保留,沒有任何退路。

他的喜歡,笨拙而又天真, 所以顯得尤其的珍貴。

路爵不知道自己是怎麼回到江恆家的,一路上他的腦袋都非常空,像是做夢一樣開著車到了地方。

然後停車, 轉身就走。

有人好心的提醒他,“哎,小夥子,你車鑰匙沒拔。”

路爵連謝謝都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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