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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講話:有什麼好吵的?把兩家的拔絲紫菜頭比較一下不就好了嗎?看誰的更好吃就知道是誰抄襲了
@沒聽說過吃糖也會死:那萬一抄襲者比原創者廚藝更好怎麼辦?
@看熱鬧不嫌事大:又有好戲看了嗎?只要在美食中心繫統登記過的就是配方的擁有者,不經擁有者同意私自使用配方可是犯法的哦
就在網友們激烈爭吵的時候@茉莉小店釋出了一條湛星公告。
@茉莉小店:謝謝網友們的關心,我尊重每一位廚師的心血,配方對他們很重要,我是絕對不會做抄襲這種事情的。
底下評論更激烈了。
@大頭不是兒子:這什麼意思?暗指種花餐廳抄襲嗎?
@天天拉屎:不好意思我支援種花餐廳,只有吃過的人才懂
@茉莉小店吃過嗎:我們永遠支援你!
@茉莉茉莉我愛你:小茉莉你放心,我們永遠守護你!
@茉莉花香:茉莉這麼厲害怎麼可能抄襲別的廚師,也有可能只是相似而已吧
@鎧甲合體:呵說這麼多你倒是上圖啊?美食中心繫統的登記呢?不會沒有登記就拿出來賣了吧?
@看熱鬧不嫌事大:眾所周知,由於出現過一次爭奪配方的血雨腥風之後,帝國規定,凡是研究出新配方的人,都要在美食中心繫統登記之後才可販賣
@香蕉長在頭上:不會吧不會吧,不會有人這麼沒有常識吧?
@大頭的是爸爸: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這讓我想起了那個用同一個ID開幾十個小號的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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