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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有青春報刊或是青春版面的編輯向我約稿,要我寫一寫我的初戀。
這自然是個極好的題目,無論是讀者還是寫手,都喜歡。
我遲遲不寫,到今天才寫這第一篇,是因為我總也不太能弄清,這“初戀”,到底是指哪一戀。
是不是少男少女情竇初開,對某異性滋生了一種愉悅依戀之情,此情且既不是兄弟姐妹類的親情,又不是革命同志般的友情,很非驢非馬的,就算是了?
好像是的。
可是,如果這種萌生了的戀情,只有天知地知自個兒知,人家壓根兒一丁點也不知曉,俗話說是“剃頭擔子一頭兒熱”,這算不算呢?
好像不大能算。
比如我記得我念初三時,學校裡讓我們到部隊裡去接受軍訓,我們認得了很多兵。有一個兵常跟我下棋。我的棋極臭,而且棋風不佳,落子常悔。這個兵從不發火,很自信很大度地由我賴去,偶有我太胡攪蠻纏的時候,也只是抬起頭,用一種很詫異於遇到這等人的目光瞅我一眼。這目光實在是很打動我的,以致於我在軍訓的後半期,能在一大叢服飾膚色個頭三一律的兵們中,一眼就把他給確認出來。軍訓的內容早忘光了,這個不知其為何人的兵,他作為一個男子漢的寬容謙讓,卻讓我牢牢地記住了。我那時大約是十三四歲。這算不算初戀?
我以為不能算是。一動心就算,那麼這樣的次數實在是太多的了——至少我這個並不見得特容易動心的人就有過許多次。高中時我參加了學校的民族樂隊,吹笛子。我就讀的是女中,當我們樂隊教練的是毗鄰一所男女中學的一名高我一屆的男生。印象中他很嚴肅,一天到晚沒一絲笑容,對我們這些亂吹鬍拉的女生極為藐視。但我們全樂隊的女孩子都喜歡他,很把他奉若神明。我也一樣,哪天他沒來,我的笛子就老是吹走調。現在想起來,大約是大部分女孩子天性喜歡高倉健式的硬漢子,不愛看甜膩的奶油諂笑的緣故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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