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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官家說了那麼多,也看了官家的稅制改革文字,可內閣諸位還是暈暈乎乎的。
不是說看不明白怎樣操作,而是不清楚相對於原本的稅率,官家這是提高了還是降低了。
好像對地方州府郡縣有好處?不確定。雖然明面上,耕田補償費和生產稅,地方都有提溜,可官家一直以來的做法,從來沒有單純過。
這一次單純嗎?一樣不單純。
趙曦仔細以祥符縣為例核算過,這樣調整稅制後,稅額在整體上是有所增長的,但應該在商賈的承受範圍。
這個承受增長和承受範圍,是針對現在的情況,相對於軌道貫通之前,處有過稅的情況,商賈還是有便宜可佔的。
再說了,朝廷什麼時候在乎過商賈?
至於產業這塊,生產稅的分成、耕田補償費、地方稅收增加、產業發展政績,多重因素疊加在一起,這需要地方官自行考量。
而趙曦之所以給了地方州府郡縣錢糧的自主權,趙曦是想讓地方供養吏員和衙役…~
“官家為何再次讓地方有錢糧的自主權?”
韓琦很疑惑。自從皇家銀行開辦,並遍佈國朝各州府郡縣後,再配合一條鞭法的實行,朝廷基本上統管了國朝的錢糧。
連日常政務的用度,也由三司使釐定,交於皇家銀行執行。
這是大宋開朝時,趙相公制定朝廷節制地方財權政策的進一步加強。
而現在,官家居然要對地方財政放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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