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願第一次來鼓樓,卻是在自己裝傻賣醉的時候。在這之前,她對這裡所有的幻想都是一片酒池肉林,聲色男女,坦白了都是交易。手臂環在荊復洲的脖子上,安願看見那座鎏金大門,恍然想起那時候在夢死,也是這樣的地方,他跟她說,我們做一次吧。
她的小聰明,終究還是,走到山窮水盡了麼。
荊復洲極少在下午時間過來,所以有些女人覺得太新奇,忍不住出門來看。安願被他打橫從車裡抱出來,腳剮蹭到車門,鞋子就掉了一半。他沒看到,徑直抱著她往裡走,上樓時安願看見站在樓梯口的蘭曉,穿了一件她以往最為厭棄的大紅色絲綢睡衣,若有所思的看著他們。
耳邊好像又聽見蘭曉說,那種錦緞一樣的衣服最醜了,跟暴發戶似的。
可其實,她穿著那樣的衣服很好看,當初說它醜,大抵是因為買不起。路過她身邊,荊復洲沒有轉頭,安願的小腿動了動,那隻鞋就掉在了蘭曉腳下。
彷彿示威。
安願不知道蘭曉有沒有幫她把鞋撿起來,她只是清楚的知道,她們將不再是朋友。她一開始去靠近蘭曉,不過是為了藉著接她下班的名頭,遇見荊復洲。可人總是有感情的生物,時間久了,安願開始像一個朋友那樣為她的未來擔憂,偶爾甚至怒其不爭。
說到底,開頭便不純粹,那之後再怎麼掏心掏肺,也是沒用的吧。
眼神從別處移開,安願把頭靠進荊復洲懷裡。也不知道拐了幾個彎,又走了多長的走廊,才終於在一個房間門口停下。屋裡是簡單的雙人床,黑色床單被褥,是典型的男人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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