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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sunny以為的打獵是這樣子的。
她穿著酷炫的獵服,肩上扛著雙管獵槍,腳邊跟著威風凌凌的獵犬站在草原中央。
帶著草木氣息的微風翻滾著吹起她的頭髮。
在這股風裡,她聞到了鹿的味道。
舉槍,上膛,瞄準。
一氣呵成的做完以上動作,搭在扳機上的手指悍然用力。
一顆黃澄澄的子彈破空而出。
在經過0.7826秒的旅行後,鑽入了草地中正悠閒的溜達的小麋鹿那尚且來不及做出任何反應的腦袋中。
小麋鹿應聲倒地,圓滾滾的眼睛還沒來得及閉上。
她吹了吹槍口冒出的青煙,扛著槍走到小麋鹿面前。
彎腰,合上了小麋鹿死不瞑目的雙眼。
“別怪我下手太狠,要怪,就怪你的肉烤起來真的是太好吃啦!”
鮮嫩又好吃的兩人份麋鹿就此入手。
用一個字形容李sunny這番動作的話,李sunny覺得是帥。
用兩個字的話,就是很帥,三個字的話就是十分帥。
四個字的話就是,混字數混的太明顯了,小心寄刀片哦!
然而現實中的打獵是這個樣子的。
首先獵裝肯定是有的,畢竟人靠衣服馬靠鞍嘛!
能不能獵到東西不重要,首先派頭得擺的足足的。
李sunny身上的獵裝是她親自挑的,在金錢的力量下,獵裝十分合身。
葉洛的手機由此多了n張李sunny的照片。
遠在首爾坐等卸貨的金泰妍也收到了李sunny英姿颯爽的獵裝照,單人的情侶的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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