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確認了王鷗不是開玩笑之後,李牧收回了自己剛才的判斷。他本以為王鷗雖然很有錢,但也不過是十幾二十萬貫頂天了,偌大的清河崔氏,應當還不至於為了這點錢就不要臉了。
但若是一百萬貫呢?
估計就是“真香”了。
如果他們還不“真香”,直接把這筆錢送給李世民,討要一份賜婚的聖旨,估計李世民權衡利弊之下,也能‘真香’。
但問題是,這麼多錢,憑啥交出去啊!
李牧是肯定不會吃這麼大的虧的。
忽然,他又意識到一個問題,自己老婆跟那個盧夫人走得這麼近,她和繼嗣堂之間——
李牧吞吞吐吐地詢問了一下,果然情況有些不妙。
“夫君,我跟盧姐姐,五歲就相識了。”王鷗也大概猜到,李牧和盧夫人可能有些不對付了,小心地斟酌著語句:“她年長我數歲,待我如姊亦如母,對我再維護不過。在我人生最苦悶,最低谷的時候,也是她伸手拉拔,否則我哪會做什麼買賣,連賬本都不會看呢。後來盧姐姐事務繁雜,便把生意上的事情,交予了我一些。我在繼嗣堂中,大小也算是一個執事。不過姐姐很為我著想,我只負責跟生意有關的事情,其他的事情,我是一點也沒參與的。”
王鷗這麼說話,多少有點替盧夫人賣人情了。盧夫人帶她做生意,固然不假。但若王鷗不是天賦過人,即便盧夫人再怎麼幫襯,她也絕不可能做下今天這麼大的生意的。更遑論會把繼嗣堂的生意教給她來打理,若她是個愚蠢的人,再怎麼親的姐妹,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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