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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堂之上,很多時候,不予置評也是一種態度。
因此,當天子越過張輗和李賢的爭執,直接問金濂關於八議的時候,其實已經表明了自己的態度。
應該說,這一次的張輗,是真的在垂死掙扎。
搬出英國公府過往的功績,固然能夠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毋庸置疑的是,會引起文臣們的反感。
就像李賢所說的,雖然英國公府為國立下過大功,但是歷代天子也深恩厚賜,以國公尊榮許之,世代相傳,寵信不衰。
何況,張軏又不是正牌的英國公,說破了大天,他不過就是一個英國公的親族而已。
要是他承襲了爵位,這件事情還有的一辯,但是他不過三房的一個旁支子弟,還想拿祖輩的功勞護身,就有點過分了。
總不能因為祖輩立過功勞,所以後輩的所有子弟,犯了罪都處置不得?
所以,從上到下,對於張輗這次的行為,其實心中都有所不滿。
因此,天子選擇略過此事不提,群臣也裝聾作啞,就當什麼都被聽見。
不過,有了李賢的一番辯駁,張輗的話可以當不存在。
但是,朱謙卻的的確確是擺出了法條,搬出了大明律的,自然不能坐視不理。
八議之例,自古有之。
所謂議親、議故、議賢、議能、議功、議貴、議勤、議賓。
大明律首卷便記載了八議。
除十惡之罪以外,只要符合八議的條件,法司僅有審理之權,而無判罰之權,查明案情後,需上呈天子親自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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