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約翰·賓退一步,即便他退一步,那也依舊有很多問題要解決。要解決這些問題,就不能只靠賓家族,還得把富蘭克林等為首的議會派都召集起來一起討論,這就是為什麼要在巴哈馬鼓動人來開會的緣故。
以歷史上美國革命中賓州土地問題的進步性來說。
革命是最高正義。
所以可以抄沒賓家族的地產,變為國有土地,摁著賓家族的頭簽字,不簽字就關到死。
在法理上廢除了英國封建法中的退租費,這個翻譯可能不準確,但大致就可以理解成除夜權稅類似的玩意兒。
但是,如果妥協呢?
如果妥協,賓家族把土地獻出來,不收退租費了,因為這裡面的邏輯是封建特權。
那麼,把這個退租費換個名,換成叫“捐助補償”——我家族的土地,我捐出來給你們用,州政府賣地之後,給我一個數目的補償。這可不是封建特權吧?
法理上,有區別,區別很大。
實質上,沒區別,買不起的還是買不起。
是要法理上的反封建?
還是要實質上的反地主所有制?
是要法理上的把退租費換了個名,換成補償款?
還是在實質上,根本就不交這筆錢?
工農業資產階級反地主的原因,不是在反那些抽象的封建法理,而是從根本上,產業資本家認為“地主是生產環節中完全無用的廢物、實實在在的阻礙”。
退一萬步講,就算賓家族大發善心,主動把土地全捐出去了,捐給州政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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