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然,基於上述假設的博弈分析對博弈參與者的理性有著極高的要求。儘管在這種理性假設的基礎上討論納什均衡和進行博弈均衡分析,具有理論上和數學上的方便性和易處理性,但是,如此以來,只有當所有博弈參與者都具有高度的理性意識和理效能力,才能在理論上保證博弈參與者一致選擇特定的納什均衡。任何博弈參與者的任何理性缺陷都可能使得博弈分析的理性要求無法滿足。如果個別參與者缺乏經濟理性或能力較差,或者只要個別博弈參與者對其他參與者的理性程度和能力有所懷疑,就可能導致博弈結果的根本變化和不可預測,就不能保證特定的納什均衡一定出現,從而使納什均衡和博弈均衡分析失效。
上述分析表明,不僅要求博弈參與者具有“自我”個體理性,而且要求他們具有互動理性和理性的共同知識,在很大程度上是不現實的,以此作為博弈論分析的理性基礎,也是相當不“堅實”的並會給理論本身帶來極大“傷害”。正統經濟學的理性經濟人假設的非現實性一直飽受批評,但憑藉基於達爾文生物進化論的“好象原理”的工具主義立場他們可以“方便”地為其辯護並使理論免受假設非現實性的“傷害”。他們爭辯說,經濟個體可能並不有意識地追求效用最大化,但他們的行為卻“好像”是理性的。因為只有利潤最大化的廠商在經濟競爭中才能生存下來,沒能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廠商終將在競爭中自然消亡;不遵循以最低支出獲取最大滿足的家庭也將在經濟社會發展中讓位於“合理”安排消費的家庭。無論人類是否是充分理性的,不理性的行為將無法維持下去,最終生存下來的行為必然是理性的。因而,在正統經濟學那裡,儘管理性經濟人假設與現實有相當距離,卻不失為進行經濟分析和預測的良好工具。然而,當分析的目的轉向人與人之間的“互動行為”時,上述工具主義理性觀便很難立足,認為被觀察到的行為一定是理性的結果等於取消了博弈論研究的目的。博弈論關心的是在許多可能的均衡中人們將會停留在哪些均衡狀態,是要根據人之互動行為過程的分析排除一些可能的均衡狀態以確認一些更可能出現的均衡狀態。因而“凡是存在的必是合理的”這種黑格爾式的“阿爾奇安辯護”在博弈論中是無效的。為使理論免受假設非現實性的“傷害”,博弈論學者們必須“夯實”其理性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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