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01-01 12:18:15
(一八五)
那已經是我培訓班最後一星期的時候了,那天下午我先跑了趟移民律師那兒,補交結婚公證的材料,然後奔北外和“費雯麗”探討她最後一篇短篇的譯稿。我在把其中兩段改寫的差不多時,讓“費雯麗”去我包裡拿軟盤存檔案。
“找不著啊?”“費雯麗”翻騰了一陣子。
“在一個大信封裡。。。”我頭都沒抬地回答,我正在斟酌推敲最後兩個句子。
“啊!左眼!你結婚了!”“費雯麗”一邊驚訝地叫了一聲。
我忙從電腦上抬起頭來回頭看“費雯麗”,原來她把我裝結婚證和結婚公證的的信封打開了。
“這個這個,其實其實,不是不是。。。”我一通張口結舌。我怎麼說呀?我說“其實這是假的?”可是公證處的鋼印蓋著白紙黑字呢。這個“費雯麗”也是,怎麼隨便翻我東西?哦,好像是我讓她幫著找軟盤,但是你軟盤沒找著,你也不用把公證書翻開吧?
我跟她說:“結婚證書,公證書雖然是真的,但這個婚其實是假的。”?我告訴她其實我是想弄四萬美金?她萬一把我舉報了怎麼辦?防人之心不可無啊!再說,我跟她說得著嗎?她和我啥也不是,我澄清這個幹什麼?
我這邊還沒想好怎麼解釋,“費雯麗”先說話了:“你看著可真不像結了婚的,你妻子很漂亮呀。”“費雯麗”邊說邊淡淡地笑了下,然後把公證書放回信封,又找到另一個信封,這回軟盤找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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