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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1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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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0-05-23 21:18:12

在出國之前,我為了學英語,曾經讀過《聖經》。 但是看過前面的一些篇章,我就再也不願意往下讀了。 因為,《聖經》前面的內容中,充滿了血腥的殺戮,其中讓我印象非常深的就是上帝毀城。 當時我無法理解,為什麼一個被稱為慈愛的上帝,竟然做出如此兇狠的決定。 《聖經 創世紀》中記載的,上帝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故事(最近的考古證實,這是歷史上的真實事件):“(19:23-25)羅得到了瑣珥,日頭已經出來了。 當時,耶和華將硫磺與火,從天上耶和華那裡,降於所多瑪和蛾摩拉,把那些城和全平原,並城裡所有的居民,連地上生長的都毀滅了。” 那麼,為什麼耶和華(上帝)用硫磺火這個非常劇烈的方式,毀滅掉整個城市? 聖經中記載:“(18:20-33) 耶和華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 我現在要下去,察看他們所行的,果然盡像那達到我耳中的聲音一樣嗎?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二人(跟上帝在一起的天使)轉身離開那裡,向所多瑪去,但亞伯拉罕(羅得是亞伯拉罕的侄子)仍舊站在耶和華面前。 亞伯拉罕近前來說:‘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嗎? 假若那城裡有五十個義人,你還剿滅那地方嗎?不為城裡這五十個義人饒恕其中的人嗎? 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耶和華說:‘我若在所多瑪城裡見有五十個義人,我就為他們的緣故饒恕那地方的眾人。’亞伯拉罕說:‘我雖然是灰塵,還敢對主說話。假若這五十個義人短了五個,你就因為短了五個毀滅全城嗎?’他說:‘我在那裡若見有四十五個,也不毀滅那城。’亞伯拉罕又對他說:‘假若在那裡見有四十個怎麼樣呢?’他說:‘為這四十個的緣故,我也不做這事。’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容我說,假若在那裡見有三十個怎麼樣呢?’他說:‘我在那裡若見有三十個,我也不做這事。’亞伯拉罕說:‘我還敢對主說話,假若在那裡見有二十個怎麼樣呢?’他說:‘為這二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我再說這一次,假若在那裡見有十個呢?’他說:‘為這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耶和華與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走了;亞伯拉罕也回到自己的地方去了。” 但是,這兩個地方連一個義人都沒有發現,於是上帝毀滅了這兩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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