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開始以新的方式進行競爭。 日本人可以為了賺錢,沒日沒夜地勤奮工作,這是最讓美國人覺得恐懼的。 雖然有一部分美國人也非常敬業,但是整體上根本無法與日本在勤奮上相比,因為大部分美國人需要學習、健康、家庭、個人愛好、休閒娛樂。 不能比勤奮,那就只能比動腦子了。 所以,美國強化了“知識經濟”導向,什麼是“知識經濟”? 就是靠腦子賺錢。 不斷尋找更好的方法,更輕鬆地賺錢。 而美國人如果想輕鬆賺錢的話,最好的途徑就是把自己的生活方式變成了創造財富的方式。 當自己的生活方式成為創造財富的方式,那麼人們賺錢也容易,工作也更有激情,不容易感到累,不容易被困難和挫折打倒。 所以,個人的成長背景和生活方式成為美國人的“金礦”。
美國社會的一個重要特徵可以歸結為“兒童的天堂,中青年的戰場,和老人的墳墓”。 而眾多美國年輕人透過挖據自身的“金礦”,成為推動美國“知識經濟”的主要力量。 喬布斯喜歡練習英文書法,寫出不同字型。 當時,他純粹是出於喜歡,但是他沒有想到,他的這個愛好在後來成為蘋果公司發展和後來復興的關鍵因素。 巴菲特從小對賺錢就有一種狂熱,有一次還離家出走,去看一家糖果廠,想拿自己賣報的錢購買糖果廠的股票。 科比 布萊恩特從小就喜歡籃球,把自己的日日夜夜都泡在了籃球場上,努力練球,爭得第一,然後他成為NBA的巨星。 在北美,我碰到一位40歲左右的軟體工程師,他從心底裡發出感慨,一些在計算機前長大的年輕程式設計師,隨意就可以敲出帶有幾十個字元的網頁地址,彷彿這些網址都是他們自己家的地址一樣。 看著這些年輕人,他感覺到自己已經完全落伍了。 自己能做的,就是以人生的經驗,在系統性、架構性等方面引導這些年輕人,做出更好的系統程式。 可以說,蘋果、微軟、Dell、Yahoo!、Google等充滿創新精神與年輕活力的企業,都是基於年輕創業者從小的生長背景、興趣愛好和生活方式等綜合因素,然後發展起來的。 它們也就成為“知識經濟”的標杆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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