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人在北京託人走後門花的錢,只是推動請託方式執行的一小部分費用,因為它只涉及到吏員"工轉幹"這一條途徑,不過是明朝選官的數條途徑之一,並且還是很小很不重要的途徑。至於推動整個"請託制"執行的費用總額有多大,當時沒有正式統計,我現在也很難估計。但我們知道,在孫丕揚上任前的嘉靖年間,也就是《醒世恆言》中寫到的"飛過海"的流行年代,吏部的一個吏員的肥缺就價值上千兩銀子,相當於當時一個縣太爺二十年的名義工資。權貴們收了人家的厚禮,經常點著名安排某個人到某個位置。另外,在孫丕揚生活的萬曆年間,如果某人從官員的位置上退下來,你想讓他推薦你接任,即使你的學歷資格年頭全夠,這筆推薦費也要五六百兩銀子(注3),大概相當於一戶自耕農二十年的收入。上邊這兩個例子不過是群豹身上的兩塊斑點,明朝文職官員的"崗"在兩萬個以上,吏員超過五萬五,武職更超過十萬,這兩塊斑點的大小,可以幫助我們管窺和推測請託費用的整體規模。
這筆官場上的鉅額投資,最終自然要從老百姓身上一錢一兩地撈本取利,《醒世恆言》已經介紹得很清楚了。
請託盛行,意味著誰有路子誰當官。這又大體相當於誰有銀子誰當官,誰會巴結誰當官。誰有銀子誰當官的道理還可以再推進一步,因為明朝的官員工資甚低,不應該有很多銀子,銀子多恐怕也就是灰色收入多,貪贓枉法的嫌疑大。這就意味著溜鬚拍馬高手和貪贓枉法的嫌疑犯最有可能當官。當然也可以像《醒世恆言》中說的那樣,大家先湊錢買個官當,按入股的比例分贓--這就意味著貪汙準備最充分、貪汙壓力最大的人最可能當官。這顯然是一幅很糟糕的前景:衙門裡充滿了貪官汙吏和結夥打劫的強盜,動輒敲詐一二兩銀子,如此用不了多久,天下就只能看見窮山惡水貪官刁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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