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是兄弟,從業為師徒。兩個人正正經經簽訂了師徒合同,一切都按市場規律和既有習俗辦,合同規定,富蘭克林學徒到21歲,平時哥哥負責吃穿住,到最後一年發工資。
印刷技術並不複雜,富蘭克林不久就掌握了,並且不可避免地成了印刷高手。
這期間,最重要的是學會了寫作。他依舊保持了孜孜不倦看書的習慣。沒錢買書,他就借。為了按時歸還,經常通宵達旦。
開始,他對寫詩感興趣。有兩首詩---《燈塔的悲劇》、《水手之歌》,得到了哥哥的稱讚。哥哥建議富蘭克林把詩印出來,拿去賣錢。
富蘭克林沿街叫賣,結果《燈塔的悲劇》很暢銷,他很高興。
正當他自鳴得意的時候,一桶冷水從他的頭上潑過來了。
潑冷水的是他的爸爸:
日期:2010-06-07 22:17:40
“這樣拙劣的幾句話也能稱之為詩歌?就這點水平還得意洋洋?靠寫詩謀生的,有幾個成功了?說得不好聽,寫詩的是乞丐。”
父親的挖苦讓富蘭克林一愣一愣的,不知道父親說得對還是錯。冷水一澆,富蘭克林對寫詩的興趣大減。
富蘭克林結識了一個好朋友約翰.柯林斯。兩個人除了愛看書,還喜歡爭論,時常面紅耳赤,互不服輸。口頭爭了不算數,還寫信辯論,非要爭個你死我活。
父親無意中看到了信稿,告訴富蘭克林:你的拼法和標點勝過了對方,修辭和條理方面不行,還要好好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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