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6日,全國人大表決透過物權法草案。這期間,很多論壇上出現了一個帖子,帖子的內容是一張圖片:重慶一個被挖成10米深大坑的樓盤地基正中央,孤零零地立著一棟二層小樓,猶如大海中的一葉孤舟。網友將其命名為“史上最牛的釘子戶”。這條新聞的出現,頓時產生出劇烈的反響,很久以來一直是城市建設熱點的拆遷與“釘子戶”問題,又一次以水入油鍋的聲勢爆炸開來。全國各大媒體紛紛跟進,一場關於物權與“釘子戶”的爭論,在全國範圍內展開。
2007年3月19日下午,九龍坡區法院依法裁定:要求被拆遷人在3月22日前搬遷。如不履行,法院將強制執行。被拆遷人吳蘋當庭表示不服法院的裁定。
3月23日是法律意義上強拆重慶“最牛拆遷戶”的第一天,但法院並未派人到達現場,並表示尚不能確定是否需要強拆。被拆遷戶吳蘋則向重慶高院遞交書面申訴,請求撤銷九龍坡區法院先予執行強拆的裁定。
4月2日晚19時許,挖掘機車拆除了這間引起媒體廣泛關注的重慶九龍坡區“最牛釘子戶”的房屋。據瞭解,經多方面調解,“釘子戶”夫婦楊武和吳萍與開發商達成和解,同意接受易地實物安置方案,並自願搬遷。至此,這起堅持4年之久的拆遷事件塵埃落定。
事情確實是解決了,但大家注意了嗎?九龍坡區法院依法裁定:要求被拆遷人在3月22日前搬遷,並且是“先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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