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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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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01-10 18:59:28

[續前]

左宗棠一直認為:“漢回仇殺,事起細微”,希望漢回之間,最終能夠“釋紛解怨,共樂昇平”。起先,他認為,“關隴肇釁,曲不盡在回”;到後來,則進一步直截了當地說:“關隴肇釁,曲在漢民”。

左宗棠的這種說法,是否真有道理?可以摘錄一個例子供作參考。曾經在陝西擔任道員、署理巡撫等職的張集馨,在回民起義爆發之前的咸豐八年(1858年)有這樣的記載:“陝西臨潼縣,回漢素不相能。回莊報賽演戲,漢民往看;及漢莊演劇,預貼告條,不準回民往看,回民竟不往觀。有稚回擔負果實,赴戲場售賣,為漢民橫毆,受傷甚重。群回不服,赴臨潼縣申訴。縣令倪印垣不管。控至第三次,反加撲責。”

這裡提到的那位倪印垣,曾經在回民起義的引爆點華陰縣擔任縣令,是個“絮絮聒聒,無異村婦,吏治本無足觀”的人,這種早該撤職的官員,卻受到侍郎王茂蔭的保舉,稱其為“奇才異能”,並極得當時的陝西巡撫曾望顏的賞識,不僅從華陰縣調到靠近省城的臨潼當縣令,還讓這位倪縣令自己填寫先進事蹟,作為上奏的依據,打算進一步保舉,擔任更高的職務,只是由於這種提拔需要時間,所以才暫時在臨潼縣留任。

由於縣令的這種態度,被責打的回民不服,便只好自行解決,集合了數千人前往漢村討公道,發生械鬥,結果回民殺死漢民十三人,漢民殺死回民六人。因為殺傷人數不相當,漢民又在大路上截殺了跟臨潼械鬥毫無關係的藍田回民三人,使事態進一步擴大。官府派去二百名士兵進行彈壓,並且放話:如果回民不遵約束,將派兵進行剿洗。張集馨認為,“向來地方官偏袒漢民,凡爭訟鬥毆,無論曲直,皆壓抑回民。漢民復恃眾欺凌。”這些做法都是非常錯誤的,“若論正辦,先將倪令嚴參重治,然後分回漢之曲直,而平理之,必可相安無事。乃曾卓如(望顏)以倪印垣系其特保,迴護不參,又不明事理之輕重,故作囈語。卓如在陝暴虐,官常疾之如仇,恐非吉祥氣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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