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接著說,避免重蹈這個覆轍的唯一辦法是,推行郡縣制,實現垂直管理。
如何垂直管理法呢?
將稅賦收歸中央,將人事任免權收歸中央,再由中央發工資給各級官員,完全掌握他們的人事任免,只有這樣才能確保中央對地方的有效控制,達到長治久安之目的。
秦始皇支援了李斯的意見。
於是,郡、縣、鄉、亭,這個新式的行政層級,自此出現在這塊古老的大地上。
帝國最初劃分為三十六個郡,之後隨著疆域的拓展和郡治的調整,最多時達到四十六個郡。
應該承認,李斯的上述一番話,很是契合秦始皇的歷史觀察:他不能眼看著他生前的歷史在他身後重演,他更不能親手遺下這樣一個機會:某一位傑出的未來人,沿著他和他的祖父輩所做過的事,再做一遍。
這是雄心壯志的秦始皇所不允許的,也是他的智慧所不能接受的。
往後的歷史會證明,這場革新的意義是積極的,其精神實質是偉大的。儘管在漫長的歷史程序中,如幽靈一般的分封制,還會重臨人世,間歇性的作威作福一番。但它們無論如何發作,都無法撼動這場革新所打下的牢不可破的基礎——關於這一點,我們在前面已提到過。
相反,那些附體的幽靈,比如漢初的七國之亂,西晉的八王之亂,它的重回人間,除了帶來鬼哭狼嚎之外,什麼也沒得到。
這場革新就是法家所極力倡導的、秦始皇所一意憧憬的中央集權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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