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2-24 09:56:29
歷史的細節其實最有價值,看王濬的自辯書,簡直是一部精彩的小說,把那個時代人和人之間爭奪利益無所不用其極的嘴臉勾畫殆盡,這是史官們無論如何也寫不出來也寫不好的,二王爭功就象發生在我們時代裡的事一樣,抬頭看看我們周圍,王渾這種人難道不是到處都是嗎?
王濬在南京沒撈到什麼好處,王渾倒是大發橫財,這點是很顯然的,問題是朝廷為什麼不追究王渾?
估計大發戰爭財大發國難財在那個時代很普遍,比如說前面說到的石崇,當荊州刺史的時候,就常常派親兵去攔路搶劫富商,很合法的搶劫,就象現在公路上的收費站。其次,王渾家實際上也是外戚,勢力很大,王濬只是一個地方官,家世也就一太守,追究王渾,風險比較大。再次,中國法律總是維護原告,所以中國到處都流行惡人先告狀。
節點2還剩下最後一個關節點:二王差點火併南京城。
起因是王濬不聽號令,大搖大擺地進入南京城,更可氣的是他還私自接受了孫皓的投降,王渾咬牙切齒,一定要報復。
換了誰都會生氣,媽的,老子在南京外圍蹲坑這麼多天,你他媽的沒發一槍,一來就搶了我的大功,而且還是在我的領導之下,不捏死你還有天理嗎?
中國人報復比他地位低的傢伙,最為積極,即使地球爆炸,粉身碎骨前最後一句話一定是:“老子和你到地獄裡接著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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