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簡直哭笑不得,又悲憤難忍。按我平時的脾氣,會像困獸一樣跳起腳來罵娘。但現在我沒有,我不知道我怎麼一下子成熟了,內心很平靜地接受了在逮捕令上簽字,並很平靜地無絲毫想辯解地跟中隊長和張科長說著對不起的話,彷彿自己真的就謀害了兩條人命,做了傷天害理、殺人越貨的事情。
在逮捕我之後的第一次預審中,我帶著嘲諷的口氣反問預審員:“你們說我謀殺了老潘、毛峰,那我動機是什麼?”他們說因為潘三多負責你堂兄李毅的案子,你報復他。我說:“毛峰沒有負責李毅的案子,我為什麼要殺他?”他們說:這要問你,是的,你為什麼要殺毛峰?如果僅僅是毛峰要殺鄧天虎,在封王山的時候結了一點積怨,但鄧天虎和你又不是親屬,你沒有理由要殺毛峰的。
我繼續嘲諷地回答說:
“有,太有了!毛峰和老潘跟歐陽邦父子沆瀣一氣,騙取鄧天虎的傳家之寶。歐陽邦父子是陷害李毅的主兇,潘三多和毛峰是幫兇。毛峰的哥哥毛嶺欺負李毅涉世不深,讓李毅到深圳送貨,無形當中替他們毛家兄弟出力。我恨死他們了!我要殺了他們!”
他們記錄了我的話,然後開始刨根問底:“槍哪來的?槍放在什麼位置?”
我說:“上次封王山回來後,我就將槍複製了一支。因為我會孫悟空的招數,從身上拔了根汗毛,說一聲變,就讓汗毛變成一把五四式手槍,拿著槍,就直奔毛峰和老潘的家裡,將兩個傢伙的狗命結束了。現在槍又變回去了,成了汗毛,在我的胳膊彎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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