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萬知道他在指易喧喧,忙說:“本質上沒區別,但你不是生活在本質裡。我們也自嘲,說當記者有地方吃飯,當妓女有地方睡覺,但別人眼裡記者和妓女不是一回事吧?如果你說是,那小夏你就虛偽了。你為什麼要當記者,不直接去當鴨?鴨比記者掙錢還多!我說你那個跟頭真是白摔了,現在還找小紅?你盡幹些不著調的事!”見小夏低頭不說話,小萬伸手拍拍他的肩,說:“你現在心情不好,想破罐子破摔,這我明白,可你摔的不光是自己啊,沒準還把別人搭上,人家年紀也不小了,經不起摔。你急什麼呢?現在你有房有車是鑽石王老五啊,還怕沒有好女孩上門?”
小萬絮絮叨叨地說著,說得腦袋都空了,這時候他想起李小芳來,李小芳在婦聯搞維權工作,天知道每天要說多少這樣的話!
小萬說話的時候,小夏自己抽菸,小萬不說話了,小夏和他喝酒;小夏越來越體會到抽菸的好處了,如果不抽菸,別人說話你要麼聽,要麼也說,現在手裡有了煙,就可以他說他的,你做你的,他循循善誘,你呼氣吸氣,他諄諄教導,你煙霧繚繞,煙配合著他的語言,絲絲縷縷地作出各種表情,可是又有哪一點跟他有關係呢?沒有,煙被你操縱著,似乎是你手上的盾牌,一支菸就可以讓你躲藏起來。一個人時,香菸是個伴,兩個人時,香菸是個道具。香菸真是個好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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