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小惠的案子似乎越來越複雜了。從楊君手上拿到的雜誌上,他們只查到楊君和楊小惠兩個人的指紋,這明顯不對頭。那本《魅力女人》是用塑膠紙印刷的高檔雜誌,在楊君家那種環境下,指紋可以儲存半年以上,經過調查,那本雜誌並沒有通常高檔雜誌的塑膠袋外包裝,這意味著,雜誌上至少還應該留有雜誌銷售商等人的指紋。一本雜誌只留有兩個人的指紋,這表示雜誌本身已經被人仔細地擦拭過,並且擦拭這些指紋的人決不是楊小惠自己。
另外,楊君還提出,依照楊小惠的習慣,她絕不會買這樣一本昂貴的雜誌,即便買了,也絕對捨不得將其毀壞。“張川,我看見你殺人了——楊小惠”,這幾個字在任何一本廉價的雜誌上都可以找到,楊小惠即便要威脅別人,也沒必要下如此大的本錢。何況,雜誌上缺少的漢字都是被刀片小心挖去的,而通常這種匿名姓的漢字,都是用剪刀直接剪下來,這個案件中採用這這種費時費力的方法,楊君懷疑其本意就是要讓人發現缺失的具體是哪幾個漢字——如果是用剪刀,缺失的肯定不止必需的漢字,而是連同那漢字所在的句子一起消失,這就讓人難以猜到漢字拼湊起來的內容——用小刀挖則不同,一次只挖走一個漢字,很容易就能明白要表達的意思。楊君這麼懷疑是有根據的:楊小惠本身並不具備拍攝兇殺現場錄影的時間,這說明至少還有一個拍攝錄影的人存在;而在寄給張川的包裹上,他們只找到張川、郵局工作人員和郵遞員的指紋,包裹上的字跡也並非楊小惠本人的筆跡 ,據郵局工作人員回憶,包裹是一位年輕女子拿來郵寄的,當時那女子的手上打著繃帶,因此包裹單是郵局工作人員代填,至於那女子的容貌,工作人員卻沒有什麼印象。而據楊君所知,楊小惠的手從來沒有受過任何傷,如果說她是為了掩蓋自己的筆跡而故意裝作受傷,那麼她也沒有必要直接寫上自己的姓名和地址——所有這一切都顯示,郵包並非楊小惠郵寄,整件事情似乎只是一個圈套,張川被幕後之人設計,一步步落入圈套之中,而楊小惠不幸成為這個圈套的受害者,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張川只不過是殺人的工具,而真正的兇手,則是那個郵寄包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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