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5-26 00:14:38
常言說福無雙至,禍不單行!此時此刻的我再一次被重重打擊!
真是暈了,最近怎麼會忽視這麼重要的事情呢?
2011年5月初衛生部出臺了84號通知《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中旬就出臺了《2011年最新版抗菌藥物分級管理目錄/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並且要求在2011年7月1號實施。
我用電腦下載了檔案,仔細解讀:
關鍵內容有1、三級醫院購進抗菌藥物品種不得超過50種,二級應用不得超過35種。2、醫療機構應當實施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抗菌藥物分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與特殊使用三級。3、只有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經培訓合格後才能具有限制級抗菌藥物處方權。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經培訓合格後方能開具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的處方。門診醫師不得開具特殊使用級的抗菌藥物處方。只有緊急情況下,醫師才可以越級使用抗菌藥物。
完了完了。。。。。。看來真的要開始實施了。我像是被敲了一悶棍似的,腦袋鬧哄哄。。。。。。一下竟然反應不過來了。這個才是整整的考驗呀!
在接下來的1個多月裡,我在雙重煎熬中度過了人間煉獄。
日期:2012-05-26 00: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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