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這樣,女人應該要聰明點,大度一點。如果確定是愛他的,也確定他是愛自己的,那就花點心思去經營。沒有那麼好一不小心就地老天荒了,倒是很容易一時衝動就分道揚鑣。我們過了青澀彆扭的年紀,現在遇上的,很有可能就是走完一生的伴兒,別輕易放手,真的,努力愛下去吧。
想到蔡康永的一段話,分手的時候,我們總是出於憤怒或者怕自己因太想念對方而犯賤。就摘了已經在手指上留下一圈痕跡的戒指,剪了那件一起買的衣服,扔了節日互送的紀念物,刪了相簿中的留念和洋溢的笑。可是,之後依然津津有味的看起對方推薦的電視劇,在商場裡逛對方最喜歡的品牌。那些細微末節的改變,連自己都無法意識到。這些是留下來的珍貴紀念呢?還是變成一種令人恐懼的可悲?
不知道是好事還是壞事,我沒有放不下的人。愛的時候好好愛,分開了好好的難過,難過完了就徹底完了,我最愛的永遠是現任。即使多年後在路口遇見EX,我連好久不見都懶得說,所以我體會不了那種。。。對另一個人念念不忘,深愛到骨髓沒人可代替的感覺,我對每一任都是認真且投入的。剛好C也沒有刻骨銘心的前任,矮油這麼說來,我到底在說什麼,春嬌與志明到底在讓我感慨什麼?
可能就是,開始明白不能太吹毛求疵了吧。不能因為他的一句話,或者做的一件事,就斷定他不是真愛我。要放寬心,好好享受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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