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就是我。”‘原來我在很小很小的時候就見過她呀,也許當時太小了沒記憶,等有了記憶她大概已經嫁人,難怪當年那張照片感覺親切呢。’魯敏娜琢磨。
“當年,我叔叔留給我一封信,莊盛叔叔一直儲存著。我想拿回來,打電話找他,可電話一直無法接通。”魯敏娜說。
“他最近有個小麻煩。唉!你也不是外人,就和你直說吧。他在檢察院還沒回來。”她放低聲音說。魯敏娜萬萬沒想到,莊盛還沒出來,但電話怎麼是空號呢?
“我這個弟弟,人厚道,老實巴交。可弟妹厲害,得理不饒人,還愛小便宜。這不嘛,撞了人,賠錢不說,還把丈夫賠進去了。錢一分不差賠了,可還不放人。這裡面的事兒,我也搞不清楚。”她真是氣壞了,愁眉苦臉地。
“要不我幫您去看看,叔叔家的地址您有嗎?”魯敏娜說。
“也好,你去看看吧,別讓她再鬧了,大過年的,誰還不圖個團圓。”她一邊說一邊翻騰紙和筆。
“您別找了,您說,我記這兒。”魯敏娜開啟手機。
“市教委家屬樓三號1門202。記住了嗎?去吧。”老太太把魯敏娜送出門口還在張望。
“外面涼,您快回吧,我走了。改天見。”魯敏娜揮揮手說。
假如沒有佘囡梅這檔子事兒,就是請魯敏娜去莊盛家,她也不去,更不會去見他妻子。到現在她都不能想起那個穿了貂皮大衣的女人,只要想起來就渾身起雞皮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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