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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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倆賊把王一身上都翻遍了,沒到三百塊錢,連手機一起扔在地上。倆人互相對了對眼神兒,又跑到一邊嘀咕了幾句,重新走到了王一身邊,蹲下身子。高個先開口:“哥們兒,混這模樣也太慘了,別耍單幫兒了,入夥一起幹吧。”

老天爺餓不死瞎家雀,還有這好事呢?王一一聽喜不自勝。

“二位大哥如果不嫌棄,兄弟願意赴湯蹈火,萬死不辭。”王一這小話兒說得倆賊心裡挺舒服,急忙把他從地上拉起來,一口一個兄弟,就跟一個娘生的一樣,那叫親。

“老三,此地不是講話之所,找個地方整幾杯。”分頭言語間以老大自居。他的心理是劫了王一這二百多塊沒什麼意思,自己正缺人手,如果拉他入夥,多一份力量,下手偷或搶就方便多了。王一此時是人在矮簷下,怎能不低頭,況且他真的沒有好去處,想跟這哥倆先混幾天看看路子。表面看雙方一拍即合,其實是各揣心腹事。

這個地方離車站還有個一里多地,黑燈瞎火的,對劫道簡直太完美了。兩個賊本來在車站等車,一看地形不錯,就想趁火打個劫。話說回來也沒人敢在黑天走這,也就王一今天倒黴催的,撞上來了。

搭上了去石家莊的車,三個人在十一點多進了石家莊。他們先找了個飯館,叫了一桌子菜,又要了瓶二鍋頭,便開懷暢飲起來。

王一這才知道,高個姓馬,矮個姓胡,都是河北人,兩人家差著一百多里地。馬大和胡二都結婚了,馬大的孩子都有七八歲了,胡二還沒孩子,兩人當賊都有五六年了,專吃長途車。別看是老鄉,以前他們倆也不認識。有一次兩人碰巧在一輛長途車上作案,都盯上了行李架上的一個小皮箱,是胡二先動的手,利用事主打盹的時候,假裝站起來取包,其實是把人家的小皮箱拿了下來。這是長途大盜最常見的手法,想偷誰就坐在誰後邊一排,把行李放在一起,中途找機會下手,一旦被人發現還可以硬說是拿錯了。小皮箱到手以後,胡二就坐在座位上翻,把裡邊的錢包拿出來,又從裡邊把錢拿出來,有兩千多塊。把錢裝好,把錢包放回箱子,再把箱子給放回原位,前後一共用了不到兩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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