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叔和方姨的恩愛,二十多年如一日。他倆比我走前更福相,和藹中透著心平氣和的慈祥。我曾因父母事業上的緣故,在小魚家生活了近兩年的時間,閔叔方姨待我極好,甚至部分地方超過了對小魚的照顧。兩老得知我長期定居下來,高興的直合不攏嘴。席間正熱鬧談笑,閔叔話鋒一轉。
“ 李遊,叔叔阿姨有件事想徵求你的意見 ”
我擱下筷子,瞄過正對面的小魚,她似乎也不知情有什麼事需要如此鄭重。
“ 閔叔,您和阿姨有什麼事只管交代,我都會盡心盡力辦好 ”
“ 我和你阿姨,很想認你當乾女兒。另外,希望請你輔助小魚。雖然夠機敏,但在公司管理決策上她需要高層次的指引 ”
拜乾爸乾媽,我一向認為是件不可輕率的事。總歸稱謂裡含有爸媽二字,那就意味著從此除自身父母,多了份責任孝心,與他人結份重因。開出什麼樣的果,全憑日後怎樣去打理呵護。實際上,我壓根沒有考慮過自己有朝一日要拜乾爸乾媽。
父母、兄長面面相覷,他們知我從小到大已經拒絕過這件事四次。從老媽的神色裡,能明白她不希望我作出婉拒。老爸自是無意見,哈哈大笑 :“ 老閔啊,你有沒有徵求小魚的意見,她同意才行 ”
知女莫若父,十多年的感情,讓小魚來間接性說服我同意最為合適。可老爸失誤了,我考慮的恰是小魚。她的雙親成為我的乾爸乾媽,我們的關係將會發生質的轉變。從好朋友,跨越到親人,我有什麼理由與她保持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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