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回憶起原主大部分的記憶,也不擔心露餡。
只是原主與少年相關的記憶少得可憐,黎錦只知道少年是自家買回來的,但對於少年的身世,他便不甚瞭解。
秦慕文垂下了眼眸,說:“會一點,但哥兒習字又沒什麼用,所以我學的也不多。”
黎錦笑道:“怎麼會沒用?以後咱們家賺了錢,都得你來記錄採買事宜,等我字練習好了,還可以來教你。”
少年眼睛睜得滾圓,看著黎錦,當年就連爹爹也說哥兒習字沒用。
還不如學些琴藝,還能給夫君彈奏。
可他家夫郎如今卻正兒八經的告訴他,哥兒可以習字,以後還得管家。
黎錦被他的反應取悅,笑道:“本來我得空就可以教你繼續習字,但我現在也還在摸索階段,所以不打算誤人子弟。
等我練習的好一點,這才有自信來教你。”
至於身世問題,黎錦也沒細究。
就算少年以前出生於大富大貴之家,但他現在能淪落到這個地步,證明那個家已經散了。
再問一遍,等於把人已經結痂了的傷口又活生生撕開一遍,太疼了。
所以黎錦沒有繼續這麼話題。
等到少年放下一切,願意主動告訴他的時候,這才叫水到渠成。
隨後少年坐在床上哄包子睡覺,黎錦練完十張大字,熄了燈,在院子裡洗漱一番,伴著蟬鳴聲聲進入夢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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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早上起床後的一切事宜已經讓兩人產生了默契。
少年煮粥,烤土豆,再拌一碗野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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