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10-15 07:14:44
(接上)聶雙林歸隊啦,他所在的部隊已被集訓後編為了工兵,任務是開山修路。部隊放了幾天假,就在這幾天的空閒時間裡,他給嫣紅寫了封信,發往嫣紅曾經讀書的學校。
他知道嫣紅班主任的名字,他讓嫣紅的老師代轉給嫣紅。他在信中淨挑那好話說,他沒告訴懷有身孕的妻子,來臺後病了,被編為工兵要去開山修路的事,只是報報平安和好事。信寄出去啦,他盼著嫣紅妻子的來信,他擔心著她們母子和爹孃,還有姥姥與岳父岳母。
聶雙林的來信,嫣紅在月子裡輾轉收到了,而嫣紅給丈夫聶雙林的回信,聶雙林等啊,盼啊,幾十年也沒能收到。
在聶雙林還沒寫家信之前,臺灣就公佈了《懲治叛亂條例》,並實行了長達數十年的戒嚴。《懲治叛亂條例》第十條規定:戒嚴時期違反本條例者“不論身份概由軍事機關審判之”。隨後,兩岸也中斷了通訊聯絡,二人的普通家信,成為了絕唱。
聶雙林他們這批撤到臺灣來的國軍士兵們,被編為工兵後,不是到戰場上去挖洞、排雷、架橋、鋪路,而是轉戰於臺灣的高山峻嶺間,去修那公路,開山劈石,鑿洞架橋。他們僅靠那原始的工具,刀砍斧剁,披荊斬棘。那真是遇山開路,遇水架橋,穿山洞,越深澗,可謂辛苦之極。待他們幹完了一段工程,稍作休整,又踏上了新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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