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整個肚子就彷彿被無數刀劍劃開一樣,內臟全都不見了,骨骸撒了一地,一個大活人最後只收殮了三個超市大塑膠袋那麼多的骨骸。
金石在穿越密林的時候也遇到了這種捕食型猛禽,不過他比那個蛇頭要專業,他保住了自己的脖子,並且開槍射殺了那隻巨大的怪鳥。為此付出的代價就是他背部橫貫脊椎的可怕創口和他當時唯一可以防身的槍。
後來他晃盪到中南亞一帶,迫於生計接了幾個小活兒,但是他當時重傷不愈,不敢去醫院治,也沒有稱手的武器,結果那幾年過得很糟糕。那個年代周邊國家政治關係很是和諧,金石這種犯下重案的跨國殺手日子是很難過的,何況他就有本事能經常把自己搞到窮困潦倒的境地。如果不是後來被董莎招攬去了楚家,可能他早就金盆洗手去金三角種植罌粟去了。
當時董莎在緬甸邊境線上的茂林中找到他,優雅而不乏血腥氣味的女子,踩著高跟鞋踏進破敗的草棚,首先遞給他的就是這把槍。
M16A4式小口徑狙擊步槍,在當時幾乎就是黃金都買不到的寶貝,當之無愧的槍中之王。
金石就看了一眼,拿起來瞄準,射擊,子彈擦著董莎的耳邊飛過,剎那間草棚外樹枝上的鳥就爆成了一團血霧。
他問董莎:“你要我幹什麼?”
“不幹什麼,”董莎說,化妝精緻的睫毛眉眼都不眨一下,“我們大公子很喜歡你,送你這把槍,但是他希望你什麼都不要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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