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人,難免風花雪月。但我的性格,有分明的兩面性。在他面前,我就像個性鮮明的朋友。那個家,我以孩子在山東媽媽家上學為由,想來就來,想走就走。我來了,無非是書房多了一個整天坐在電腦前的影子,我走了,留下窗明几淨的房間。
即便我這樣,他竟以我為榮。說我有個性,不要總是檢討自己做的不好,說,人能做自己就很好。我在家裡,話不多,事兒也不多。即使他的手機忘記在家裡,鈴聲吵的再歡,我也不會拿起來看一眼。我知道,我不能離開他,我沒有自己生存的能力。他卻說,我清高孤傲,想出軌,難於上青天。只有他才是最適合我的。我說,是。他還說,如果我們離婚了,那誰還會相信愛情了。
我說是。他說,謝霆鋒和張柏芝都離婚了,只有我們還在堅持,還這麼幸福。我說就是就是。
有天看電視,同性戀遊行,我說,我也想當同性戀了。他說,對,作傢什麼都得體驗,藝術來源於生活,你可以假扮同性戀混進他們的隊伍。
我說,要是我真假戲真做成了同性戀了呢。他說,艾瑪,那我就驕傲的宣佈,我老婆走了,當同性戀去了。
我說,好啊。為了你這種榮譽感,我會成全你的。
日期:2012-08-12 16:59:55
從上海臨走的前一個晚上,我上了QQ,看見風哥線上,然後看見郵箱裡有幾封信,都是風哥寫的,每一封都和留言一樣,很簡短,字裡行間充滿了對我的思念和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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