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文公歸國之後,建立了三軍六卿制度。全國軍隊分為中軍、上軍、下軍三軍,每軍有帥佐各一人,中軍主帥同時擔任六卿之首。六卿制度的設立,根本目的是為了分權。六卿軍政兼管,是一種軍國主義的國家領導制度,六卿相當於六常委,君主高居其上。當時的大家族不止六個,每家都有機會成為六卿之一,輪流進常委,家家有機會,是一種很不錯的制度設計。
在後期,晉國曾經一度建立四軍八卿,有八個常委,後來晉厲公滅“三郗”之後,就基本上形成穩定的六卿。這些細節我們把它忽略掉,只講大致的演變過程。
但是這種制度需要一個強有力的君主,如果君主闇弱,中軍帥就會成為實際上的“總書記”,君主就被架空。實際情況正是這麼發生的。
晉襄公死後,趙盾專權。接連幾個大家族在政治上出局,六卿基本固定下來,成為世襲的政治權力,從而形成了六個寡頭家族。這些寡頭家族,各自有自己的封地、家臣、忠於自己的私家軍隊,力量最強大的家族的軍事實力甚至可以達到與齊國這樣的國家的軍隊實力不相上下。
六卿專權,貫徹了整個春秋時期的後半頁,六卿最忙的一件事是架空國君,把晉國的土地、人才摟到自己的碗裡。很多晉國的著名大夫家族,由於實力明顯弱於六卿,就被六卿尋找各種藉口消滅,土地財富被六卿瓜分。例如有名的“叔向賀貧”的叔向家,“外舉不避仇內舉不避親”的祁家,都是這樣被滅掉的。六卿日漸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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