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點從口袋裡掏出一部手機放在桌上,轉身離開了病房。
我望著她的背影在想:完了!這是我今天惹毛的第二個人!
桌上的那部手機是我的,點點肯定去我的辦公室,在辦公桌倒數第二個抽屜裡取了我放那裡的宿舍的備用鑰匙,然後再去我宿舍拿了送過來的,我記得我那天早上擦粉時,把手機隨手放在了梳妝檯上的,出門時沒有拿。
為了掩飾心底湧出來的小小的罪惡感,我把手機拿了過來,開始假裝翻閱,心裡卻在懺悔,我知道點點是為我好,擔心我才會這樣的,我真是不應該啊。。。
日期:2009-11-21 20:14:04
(九十九)
在手機裡給點點編輯道歉資訊
“對不起,我剛剛不該發你脾氣的,我知道你是為我好。”想了想,不好,刪了。
“點大人,你大人不記小人過吧,別跟我一般見識,好麼?”想了想,還是不好,刪了。
“好點點,那隻豬是我,你別生我氣,好麼?”。。。。。。
如此這般,我寫了刪,刪了寫,反覆折騰了n次之後,終於還是沒有發出去,撓著頭合上手機,頹然地靠在床上發呆,其實,我覺得自己今天沒有錯,道歉豈不是顯得很沒出息?!還有,今天的點點很不一樣,很兇,以前雖然喜歡損我挖苦笑話我什麼的,但都不會象今天這樣說話。。。而且,我最想不通的就是,明明已經丟掉的手帕,看到我撿,她為什麼又會收回去呢?那種絲質的手帕染了那麼多血跡,明顯是洗不乾淨,也不能再用的了,看著也挺駭人的,我自己的血,我自己看著當然沒什麼問題,但是,點點拿回去,是要幹什麼呢??想不通!真是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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