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10-01 08:49:25
這是一樁姦殺案,訴的是吳江縣湖涯村施正通殺害十八歲民女。屍體由兩人抬進公堂。賈桂命衙役檢驗屍體。結果報告:此女系姦汙謀殺而死,死者被強姦時進行過激烈的反抗,兇手用繩子勒其頸部,造成窒息而亡。
賈知縣吸取第一次審案教訓,先審問原告:“三名原告是何裡何保人氏?姓甚名誰?從實報來!”
“我們三人同是太湖人,以漁船為家,我姓寥,名玉福,今年四十八歲。這位是我的弟弟,名叫寥玉貝,少我兩歲;還有一位是宋由示,四十四歲。”
“寥玉福,死者是你的什麼人,她今年幾何,甚姓甚名?”賈知縣問。
“死者是我的閨女,姓名寥小英,年方十八。”寥玉福說。
“你所告何人?”賈桂問。
“所告湖涯村施正通。他昨天晚上強姦我女,我女不從,他用繩子勒住她的脖子,致使小女窒息而死。”寥玉福說。
“有何證據證明是施正通所為?”知縣問。
“證據有三:一是屍體從施家大院的牆角處找到,鐵證如山;二是在他花園中找到小女的破衣褲,其褲子內沾染斑斑點點汙漬,從中不難看出是被姦汙了的;其三在施家大院池塘裡發現麻繩一根,剛好與小女頸部的痕跡相吻合。以上三點足以證明小女是被施正通所害,請求知縣大老爺明鏡高懸,為我閨女伸冤昭雪,嚴懲兇手!”寥玉福說。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