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林說:“我拿你戒指去給你配這串項鍊,專門找人設計的。我拿走的時候,本想跟你們開個玩笑。”
週週真想拿刀把羅林砍了。
可能周芳相信羅林的話,但是週週不相信。
羅林說:“周芳,我們結婚吧!”
周芳搖頭,衝羅林叫:“滾!你他媽給我滾!”
週週不想看往下的吵鬧,那些吵鬧週週認為做給她看的。
週週相信,羅林一定又回來跟住芳住在一塊。
週週決定不走了,羅林要是搬回來,她會有一個新的計劃。
週週心裡默默想著。
69
羅林又回來住下。
週週對羅林的厭惡似乎沒那麼嚴重。
一個人對一個人有目的,那麼再怎麼厭惡他,這時能有的應該是喜歡。
喜歡有兩種,一種是真心喜歡,第二種別無選擇的喜歡。
而週週的喜歡恰好就在這兩種喜歡的中間。
70
週週對羅林產生一種好感應該是每次在周芳面前。
只要周芳在,週週總時不時衝羅林笑,起先假扮是不經意碰到羅林,然後是巧合,最後乾脆不管周芳怎麼看,曖昧的動作沒差點在羅林身上游蕩完。
周芳一直是沒表態。
週週是期待的。
週週期待周芳會爆發,像發情的母豬一樣把他和她都撞出門,然後看著她慢慢腐爛在這骯髒的屋子裡。
週週夜裡做夢都看到周芳發怒的神情,夜裡也常常從夢中笑醒。醒來後又痛痛快快哭上一陣。
儘管週週在羅林身上肆意遊蕩,周芳還當沒見到一樣。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