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版
首頁

搜尋 繁體

正文 第10節

熱門小說推薦

最近更新小說

我不是特別追求用彼此的稱呼來證明兩者親疏,如果戀愛了,你要我叫你老公也好,親愛的也行,寶貝達令都無所謂。雖然有點無趣,覺得像在陪小孩子玩過家家,但這點愛心和耐心我還是付得起的,只不過,不要強迫我喊你蜀黍。和蜀黍相識以來,我直呼他大名的次數絕對不超過十,感覺那是一種冒諱,一種犯上。蜀黍工作的第一個春節,我在南大街和他見面,撲上去喊了一聲叔,他非常自然地輕“哎”一聲,拔出兩百塊壓歲錢塞我衣兜裡。這個稱呼對我而言,不是曖昧,不是撒嬌,而是心底的一座靠山。Y並不瞭解這一點,他堅信他被我喊一聲蜀黍就能取代蜀黍的地位,並且認為我和蜀黍之間的關係不過是小女孩的愚蠢和大男人的貪婪。當他歇斯底里地說蜀黍“王八蛋”,我只覺得一股熱血直衝天靈蓋,耳邊嗡嗡地轟鳴著,抓起手邊的一杯奶茶就摔了過去。那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在眾目睽睽之下如此失態。Y也被我嚇住了,隨後一個禮拜,他都努力向我道歉,但若不是蜀黍和X約我們倆一起去蘇州玩,我是絕對不會再和Y有任何來往。

日期:2012-12-31 11:03:52

蘇州之行在我看來總有些詭異,X對我熱情得讓我有些難以消受,Y表面上對蜀黍尊敬有加,但我忘不掉他破口大罵的情景,而我在蜀黍面前的身份是另一個人的女朋友,他似乎刻意避嫌,不再像從前那樣親暱。我看見有趣的東西,再也不可以隨口就喊蜀黍蜀黍過來看,只能一個人默默地看著,默默地走開。這種各懷鬼胎的氣氛,呵呵呵呵。在寒山寺,X挽著蜀黍的胳膊走在前面,Y牽我的手,我有些不樂意。但X回頭看我們一眼,對Y說了一句:“你照顧好努努,別把自己女朋友給走丟了。”於是我無法再拒絕,任由Y牽著手。我們去過拙政園,還有平江路貓空,在那裡我給蜀黍寫了一張明信片,一年後寄達。至於內容,暫時保密。當晚在一家餐廳吃飯,X突然說,她想去蜀黍家拜訪。我愣了一下,沒敢抬頭看看蜀黍,埋頭吃飯,把自己不喜歡吃的生薑末,蒜泥也嚥了下去。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