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2-22 15:20:35
第二章:城市獵人
毫無疑問,讀書是磨滅男人血性的第一利器。書讀得越多,人就越前怕狼後怕虎。曾幾何時,丁六子在童年時代號稱他們小區三大混蛋之首,區區8、9歲時就拉幫結夥打架搶劫無惡不作,連13、4歲的孩子都怕他。要知道,丁六子所在小區是80、90年代的中型城市的小區,簡直像個小鎮,起碼3、4萬人,能在這麼大個小區揚名立萬,可見丁六子小時候有多混蛋。不過丁六子輝煌的記憶只存在於10來歲,自從他在10歲以後,認識了越來越多的字,讀了越來越多的書,人越長越大,脾氣越來越好,越來越溫順。如果說丁六子當年是一條草原上的惡狗的話,那麼現在他已經被一本又一本的書教育成了城裡溫順的小狗。
他在電梯口的時候的本能想法是:踹開房門3403掐住狗脖子,當著張小姐的面兒,把kevin生生撕碎。
可在他走到3403前時,他已經完全沒有了這樣的想法。短短的幾步路,只過一個電梯和走廊之間的門,僅僅10幾秒的時間,他的步速在不斷的放緩,呼吸不斷的更加勻稱,面部表情也由猙獰變成了平靜,踹門的動作也變成了舉手敲門……
丁六子自己都不知道什麼時候學會如此剋制的。
“噹噹噹”,禮貌且有節奏的三聲敲門,沒人應聲,換回了kevin幾聲粗暴的叫聲。
丁六子的火又上來了,用的力氣大了很多:“當!當!當!”,換回了幾聲更加粗暴的狗叫。
看來張小姐的確是不在家。丁六子鼓起腮幫子奮起一腳……輕輕的用腳尖碰到了門上……聲音太小了,這次,kevin連叫都沒叫……
回到房間裡,表情已經平靜了的丁六子的心情依然難以平靜,粗暴的把kevin撕碎了的想法沒有了,可是殺了kevin的想法卻越來越盛。因為,丁六子回到家後給潤子打了兩個電話發了一條微信,潤子電話沒接,簡訊沒回。躺在床上的丁六子有很強烈的預感:他神一般的炮友潤子,可能再也不會理他了。要是自己不那麼急,該有多好!最重要的!沒kevin,多好!
這兩年多來,丁六子對Kevin已經忍無可忍,今天痛失炮友,丁六子怎能不怒?!Kevin,必須死。不但要死,而且要死得很慘。本來今晚是中日友人必有一戰,現在戰不成了,怎麼辦?!一人一狗必有一戰!
這個擁擠的城市,人的生存空間已經很小了,可狗居然還要來搶佔地盤。
隨後,以往那些憋屈的一幕一幕湧上了丁六子的心頭……
夏天清晨,丁六子洗得乾乾淨淨時進電梯,本來整潔的電梯間,卻散發著一股騷味兒,開始時丁六子以為是誰家小孩兒沒看好,後來才知道,原來常在電梯裡撒尿的,是小狗,他親眼見過kevin在電梯裡撒尿。
秋天的黃昏,丁六子剛剛結束完一天的工作,想去超市裡買包煙抽,剛一開車門,一隻大白熊撲了上來,差點兒沒把丁六子嚇得咬大白熊一口,幸虧大白熊攻擊性不強,否則丁六子能否活到今天都很難說。
春節時,丁六子帶著5歲的侄子去放煙花,結果路遇一隻惡犬,在他侄子盯了惡犬10餘秒鐘過後,惡犬突然發難,幸虧有丁六子在場,否則血案必然發生。
去年夏天,丁六子和幾個朋友自駕去西藏旅遊,他和朋友內急,下了車去國道旁的草場裡方便方便,當時天剛剛擦黑,丁六子剛解開褲子時就遠遠的看見遠處有一個毛茸茸的球滾了過來,出於好奇,丁六子盯著這毛球看了半天,終於在離他約30米的時候發現,這特麼是隻藏獒!丁六子和朋友提上褲子屁滾尿流的跑回了車上。剛剛關上車門,驚魂未定的丁六子居然發現車在動,再一回頭,那藏獒居然在奮力的咬輪胎。這哪是狗啊,這就是獅子,吃人的獅子!
丁六子想起這些在過去一兩年中受到過狗的氣,簡直比人給他受的氣還多。人給他受的氣,他還能打擊報復,還能講道理。狗讓他生了氣,他怎麼辦!?狗咬人的多了,誰見過人咬狗?!丁六子身上確實有很多缺點,但他的確有一個特大的優點:只要立下一個誓言,就一定要做到。說好聽點這是執著,說難聽點這是軸。既然已經發誓要殺了kevin,那就一定要殺得痛快,殺得完美,殺得與眾不同。無論做什麼,丁六子都討厭和別人一個樣,因為他覺得,他和別人不一樣。
曾幾何時,丁六子是個極具想象力的人,他曾經幻想過自己穿越回古代,救萬民於水火,所以成年後,他根本看不下任何穿越小說或者電視劇,因為確實沒有作品超越他童年時的想像。他曾經在少年時幻想過一場生死戀,與女主角分分和和悽悽美美百轉千回,如果當時形成文字,應該堪比《牡丹亭》或《紫釵記》……可像身邊所有的人一樣,成年以後,丁六子的想象力枯竭了。在繁重且枯燥的工作中,丁六子只剩下了兩種幻想:食和性。而就連且關於食和性的幻想丁六子也開始鄙視自己的幻想能力了。因為關於吃,他在上班時餓急了只能幻想樓下超市的雞腿飯,回家以後半夜餓醒能幻想的,還是雞腿飯,匱乏得不能再匱乏。至於其性幻想物件,則僅剩隔壁張小姐和他的女神,單調得不能再單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