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這會是一部世界名著。恨狗的人必讀,愛狗的人必讀。謹以本書獻給我的女神。
第一章:公狗kevin
這是丁六子人生中第二次想吃狗肉。
他上一次想吃狗肉是在16年前,他不但想吃,並且吃成了。儘管吃狗肉目前在社會中會被很多人鄙夷並憤恨,可吃過次狗肉也不能算是人生汙點,不過令人遺憾的是:被吃的這隻狗他居然認識,並且還很熟!這麼聽起來確實有點不地道:實在想吃狗肉你就吃吧,畢竟當前法律沒明文規定不許吃狗肉,可你居然還吃認識的!你還真下得去口?
丁六子第二次想吃的狗肉,還是一隻他認識的狗!
變態啊!太變態了!中國自古以來多愛吃的奇人異士,可像是丁六子這樣專門吃認識的動物的也確實少。這癖好叫什麼?定向選擇?
其實,丁六子一直活得顛三倒四迷迷糊糊,對吃一點都不講究。比如說:今天早上他吃的豬他並不認識,他不但不認識,甚至不知道這隻豬的膚色,種族,連性別都不知道!可他還是吃了。今天中午他吃的雞他也不認識,他並不知道這隻雞的毛色、國籍、年齡,他也如狼似虎的吃了。
所以說,在吃其它動物的時候,丁六子並不挑剔。只有在吃狗的時候,丁六子才會挑剔。這聽起來好像很有格調,就好像是很多成功人士在朋友聚會喝紅酒時,總會面帶微笑的輕輕搖晃杯子,再感情飽滿的嗅一下酒香,細細的咂了一口後娓娓道出:2007年的澳大利亞紅酒確實不錯,那年陽光好,2008年的就不行了……可當這成功人士獨自去吃火鍋時,他就絕不會盯著熱氣騰騰的地溝油火鍋說:這地溝油產地昌平,和懷柔的地溝油比,這地溝油的更稠更辣更香,當然,全北京最好的地溝油產自密雲,不過數量很少被管制嚴重,現在吃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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