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4-18 14:15:33
第四十三章:朱仝雷橫私放晁天王(上)——說一下動機與行為的關係
劫取生辰綱的事情露餡了,官府要捉晁蓋。接到這個訊息的三位公職人員,宋江,朱仝,雷橫的第一反應,都是要放晁蓋。
此時的晁蓋,犯的是天字第一號大罪,等同謀反。向他通風報信,抑或是直接放了他的人,按律也當斬。就算明面上不被斬,暗地裡也絕對會被官府給弄死。所以,私放晁蓋,絕對是在拿自己的命來開玩笑。
最先得到訊息的官府人員是宋江,宋江一聽,就大驚失色,寧願舍著一條命不要了,也要去通知晁蓋。為什麼宋江這麼講義氣呢?原因我在前文也說了,此處就不必多講。
請注意:在這裡要提醒一下,動機是動機,行為是行為,兩者不可混為一談。因為動機與行為的關係是:
1:一個人的動機,導致了他行為的出現。例如我的動機是想要救你,那我就會做出救你的行為。
2:但我們絕不可以從一個人的行為,來反推他的動機!例如我救了你,是一個義氣行為,但這能否就能表明,我救你的初衷(動機)百分百就是講義氣呢?不可以,只能說有這個可能,因為說不定是我救你的原因,是我上一章所分析的不得不救也有可能。
再比如,你討厭我(動機),所以你打了我一頓(行為)。動機產生行為,這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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