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5-22 12:24:39
拉鋸戰持續到零八年也尚未分出勝負。
在蒼蠅的眼裡,我倆早已是情侶。
但是,不是。
我同兔子雖然同處一個屋簷下,有各式各樣的交集。
但,那不是愛情。
好像有一層紙,能看得見陽光,陽光卻透不進來。
朦朧美?
小文藝才會犯那種毛病。
讓我去捅破那層紙是萬萬不可能的,沒那個膽量。
或許,那時候的我,更享受這種曖昧的關係。
如若我誤解了兔子的意思。
我不想失去她,就算是這種最簡單的關係。
過了四月,有一天我下班回來發現她在做飯。
做了一大桌子的飯菜。
她讓我吃,我吃了。我說我來刷碗。她拒絕了。
這種破天荒的反常行為讓我感覺到出大事了。
兔子可能考研失利。
我沒有開口問,就等她自己說。
放心,女人一般都藏不住話,只要她心裡委屈,只要她想說。
我就坐在客廳裡看著她在廚房裡刷碗。
氣氛變成沉悶,二手電視機在播放新聞,聲音吱吱響。
兔子哽咽道:土狗,過來抱抱我。
我起身走過去從背後抱住她,發現她早已淚流滿面。
兔子,落榜了。
日期:2013-05-22 14:39:34
在我的印象中,兔子並非軟弱之人。
雖然不是奧特曼,但起碼也是打不死的怪獸級別。
小小挫折等於激勵,羅文《獅子山下》她沒聽過?
兔子消沉了好長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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