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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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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識趣地把手拿開。

事實證明,他遊戲細胞實在少的可憐,屬於又菜又愛玩的那一型。一百個幣很快就沒了,看他一副又要衝去買幣的樣子,我趕緊一把拉住他,“你幹嘛?”我問。

“買幣啊!”他又露出那種很天真很天然呆的樣子。

“別玩了,那麼菜!毫無觀賞性。”我打擊他說。

“那去哪兒啊?”他說。

“出去走走唄!”我說,“去江堤走走。”

日期:2013-05-05 14:00:43

19

經過這一頓飯,和小晨也算變得熟絡了,起碼兩個人走在一起不至於挖空心思去找話題避免沉默尷尬。

“買點酒吧?剛才沒喝過癮。”看到江堤邊上的商店,我忍不住說。

“好裝B啊,兩個大男人坐在江邊吹風喝酒。”他哈哈笑起來,看了看我,“哎?該不會你被女朋友甩了,借酒澆愁吧?”

“澆你妹啊,我和我女朋友好得不得了,別酸了好麼?”我揚了揚手裡的手機,好像小奚就在那一頭似的。

“哈哈開玩笑的啦。”

“那你到底喝還是不喝?”真是被打敗了。

“喝啊!誰怕誰啊!喝不過我別求我把你揹回去就行!”他一臉自信地說。

“那你在這等我,我去買酒。”說完我就去買了20聽純生,冰的,摸著就爽。

其實我也就是這幾年才喝得出冰純生到底好在哪裡,以前喝酒都是陪著父輩或者同學聚會,大家都喝,礙於面子我也不好不喝,但覺得真心不好喝,苦的。現在是真的覺得帶勁。特別享受喝到微醺的時候,頭有點暈,話開始變多,大家都把心敞開,這個時候大家都不用帶著面具做人,不用遮著掩著說話,因為第二天或許一醒來,誰也不記得昨晚是誰說了哪一句話,而你確實把你平常不敢說的跟大家分享了。我還記得高二的一次週六同學聚會,大家都玩瘋了喝高了,但由於那時候我還不喜歡喝酒,喝的很少,結果一個平常說話輕聲細語,話很少,比較內向,但很有才的,估計是已經喝高了,搶過別人剛要唱歌的話筒大喊,“我要大聲宣佈,我要追XXX,誓死要追到手!”結果全場瞬間……鴉雀無聲,高丨潮丨來了,結果大家竟然出奇一致地都記住了這段高調的求愛,而惟獨這傢伙跟沒事人兒似的,週一走進教室發現大家眼神裡各種錯綜複雜啊,趕緊回頭問我發生了什麼事,我說“你不記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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