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4-20 06:58:31
於是在外人看了樓主是閃電分手了,其實只有樓主知道,無論妖孽出不出現,分手都是必然的,只是時間問題,只是剛好妖孽成為了契機,讓分手有了理由,那時樓主媽媽可能比樓主更加吃驚傷心,因為樓主分得乾淨利索毫無預兆,這裡還要說的是樓主家木人喜歡前任,樓主媽媽也是用來很長時間才接受樓主前任的,樓主媽媽覺得她好不容易接受了前任,認了那個命,怎麼就忽然分手了?還一點預兆也木有(我和前任那段時間木有吵架),讓人無法接受,之前吵架的時候不趁機分現在好好的突然分,那得多傷人啊,是的,樓主媽媽覺得我這麼傷害人家很不厚道。
可是樓主決定了就很果斷的做了。
日期:2013-04-20 07:22:48
囉嗦了一大堆前任,可是樓主覺得這個是需要交代的,摟住不怕被人罵,因為樓主始終認為為了自己的幸福木有錯,事實證明這個決定雖然是最衝動的,可是也是樓主人生中做得最正確的事,這句是奶奶的原話,妖孽很得我們全家歡心?
好了繼續8,處理完事情後樓主苦於怎麼接近妖孽,因為一個星期才打一次羽毛球啊,然後妖孽還不是經常去,於是師姐A就說你在群裡假裝問有木有人懂PS,然後加他QQ說我說他懂弄這個,讓他幫忙?樓主各種糾結啊,覺得這個橋段太老了,師姐A就罵樓主木用,然後幫樓主說去了,然後妖孽主動問樓主是不是需要幫忙,師姐A果然是樓主偉大的狗頭軍師啊,看到妖孽頭先閃動那一刻樓主又聽到自己大大的心跳了(≧?≦)於是就這樣成功的和妖孽在QQ上勾搭上,樓主在QQ上各種耍寶賣萌啊啊啊...聊了很多很多,當然樓主有暗中表達好感啦,妖孽接收到樓主的好感,於是很晦暗的說我們年齡差距太大啦讓樓主多點去認識新朋友啦什麼的,意思是讓樓主多多見識市面,那就知道他並不是一個好的選擇,是的,樓主被妖孽拒絕了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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