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7-11 21:25:00
首先宣告:我不是來矯情的!認為我是為了譁眾取寵的朋友們,請自動無視下面的話。
下午,在畫畫時,同事問我最近眼圈怎麼這麼黑?晚上做什麼去了?我笑了笑,說是寫小說。
由於我寫小說的事,從未在同事間說起過,所以同事當場愣了,問你還會寫小說?
我回道:興趣,寫著玩。
同事:寫什麼樣的?寫了多少了?給我看看唄?
我答:懸疑類的吧,寫了不少了,不給你看!
同事問,為啥?
我答,怕你們笑話我不務正業(這是個實話)……
後來,又聊了好大一通,最後,同事問我圖啥?
當時,我想了好長一會兒,也沒想好怎麼回答他。
回家的路上,我抱著這個問題糾結了很久。
是呀,我寫小說到底圖個啥?
圖一個樂?不全面。圖名利?有,但佔的比例很少。
想來想去,我感覺多半的原因在於一種自我價值的體現,與對讀者們的感恩心。
自我價值體現,說白了就是要證明自己。我一直有這種不願服輸的毛病。在考大學時,我是高復了一年。我復讀的原因,說起來大夥可能不太相信。呵呵,沒錯,第一年,其實我考上了。專業和文化課平均成績在那所院校裡(那所院校的名字我不提了,屬於八大美院之一,挺出名的提前批)總排名第六。錄取通知書下來後,我將它當著家裡人的面撕掉了,然後找畫班,找補習學校復讀。為什麼?是因為不是心中最滿意的!我當時認為,既然走了畫畫這條路,那麼,我就要去讀最頂尖的,八大美院裡,起碼字首裡有個“中”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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