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6-13 21:56:30
光祿勳:
《後漢書·百官志二》:“光祿勳,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宿衛宮殿門戶,典謁署郎更直執戟,宿衛門戶,考其德行而進退之。郊祀之事,掌三獻。丞一人,比千石。”
光祿勳官秩中兩千石。光祿勳有兩大職責:一,負責皇宮(包括宮門)的守衛,為皇宮的衛士(執戟)安排值班表。二,總管朝廷中除尚書郎、侍郎以外的各種郎官(郎官是京官之中人數最為龐大的一個群體,下文詳解);皇帝召見三署郎(五官中郎將、左中郎將、右中郎將所屬的郎官,下文詳解)和三署郎進見皇帝,都要透過光祿勳;光祿勳也負責各種郎官(除尚書郎、侍郎)的選拔和任免。此外在郊外祭祀的時候,光祿勳負責三獻(三獻禮中的第三獻,即第三次向祭祀的物件敬酒)。
光祿勳的前身為郎中令,郎中令為秦朝所置。西漢武帝太初元年(前一零四年),郎中令更名為光祿勳。《漢書·百官公卿表》:“郎中令,秦官,掌宮殿掖門戶,有丞。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光祿勳。”建安十八年(二一三年),曹操在魏國(漢朝的諸侯國)之中設定了郎中令,曹丕稱帝后,延續了漢制,仍為光祿勳。另,漢朝各諸侯王的下屬也有郎中令,此郎中令和光祿勳極易混淆,如受董卓指使毒殺漢少帝的李儒是弘農王的郎中令,而非漢朝的九卿。《後漢紀·卷二十七》:“李傕舉博士李儒為侍中,詔曰:‘儒前為弘農王郎中令,迫殺我兄,誠宜加罪。’辭曰:‘董卓所為,非儒本意,不可罰無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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