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萬劫不復有鬼手,太平人間存佛心。是的,我是個法醫。1999年,一部著名的香港電視連續劇《鑑證實錄》走紅大陸後,法醫這個充滿了神秘和刺激的職業走進了人們的視野,越來越多的高等院校開始籌備建立法醫學系,越來越多的高中畢業生在第一志願填寫了法醫學專業。而這個時候,我已經是法醫學系大二的學生了。
看到法醫這個職業的走紅,我是驕傲的。記得我走近皖南醫學院法醫學系大門的時候,法醫這個專業還是個大大的冷門。因為受到傳統世俗觀念的影響,大部分人對這個職業還是敬而遠之的。那時候,每年全國的法醫學畢業生僅有300人左右,而我所在的這個班40個人,只有我一個人的第一志願是法醫學。我不得不佩服自己的遠見和眼光。
參加了法醫學實踐後,更加體會到這個職業的魅力所在。現場勘查前的期待,勘查和屍檢時的思考,案件偵破後的成就感,無一不對我產生強烈的吸引力。但是,法醫工作的艱苦是常人所不能想像的,所以,我也總是會發發牢騷。牢騷過後,我依舊熱愛這個職業。
畢業後,分配到了省公安廳工作,接觸疑難命案的機會比較多,挑戰性也更強。曾幾何時就有想法寫點東西,把曾經經歷過的案件,加以潤色、誇大,揉捏成一個個小故事,甚至塗鴉出一本所謂的“偵探小說”。同時也塑造出一個膽大心細、有勇有謀的法醫人物。可惜因為我的才疏學淺,連個題目也編不出來,更別說是寫情節了,所以這個想法一直就被壓抑在腦海的深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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